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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项目的通知
2023-04-14 15:27:24

为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支持更多有竞争力、引领性的科技成果通过“三项改革”在秦创原落地转化,支持通过“三项改革”组建的成果转化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陕西省科技厅将通过科技计划“厅校合作”专项支持学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工作。根据《陕西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试行)》《陕西省科技厅支持西北工业大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项目

01 支持方向:

“转一批”,实现从无到有。重点支持通过“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的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项目。


02 申报主体:

科研团队


03 申报条件:

项目符合陕西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项目技术上具有先进性,小试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预期或已经形成的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和广阔的市场前景。项目实施期内在省内成立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且学校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45%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司或项目负责人作为成果完成人的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收益不低于200万元。


04 执行期限:

2年


05 支持额度:

每个项目支持额度80-120万元。


(二)科技企业培育孵化项目


01 支持方向:

“扶一程”,实现从小到大。重点支持通过“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组建的成果转化企业的技术攻关项目或创新平台。


02 申报主体:

注册及税务关系在陕西省的学校成果转化参股企业。


03 申报条件:

技术攻关项目应聚焦陕西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方向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产品、重大技术装备研发任务,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企业和本产业领域推广应用;创新平台应围绕陕西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方向,建设特色化和专业化的研发平台、测试平台等,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


04 执行期限:

2年


05 支持额度:

根据技术能力、人才团队、市场潜力等情况,予以50万元、100万元两档支持。


二、限项要求(一)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类项目。

(二)有在研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厅校合作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能申报。

(三)已承担2022年陕西省厅校合作项目的成果转化企业此次不能申报。

(四)已承担西安市高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及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项目的此次不能申报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项目。


、注意事项

(一)项目实施周期:两年。

(二)申报材料不得涉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项目承诺书上签字盖章。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源(科学技术研究院产学研办,勇字楼208),电话:029-88492232。

(二)科技企业培育孵化项目 项目联系人:景惜春(国家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部,勇字楼1002),电话:029-88491617。

科技企业培育孵化类项目集中咨询辅导日期为2023年4月4日15:00,地点:勇字楼1006会议室。